产品描述
众所周知,中国香港公司(以及注册的公司)不能直接以本公司的名义在内地开展业务,必须以一定形式在内地组建内地公司,才能在内地开展业务,而为获得在内地成立公司的批准,就必须提供经核证的公司基本文件以中国香港公司的合法有效性。依照使用地对中国香港公司的要求,中国香港公司内地公证被分为“公证”和“半套公证”。
1、公证
中国香港公司公证是对中国香港公司资料的全面核证,这些文件包括中国香港公司注册证书(CI)、商业登记证(BR)、中国香港公司章程、周年申报表(NNC1)等多份文件都进行公证认证,这些文件需要先经过中国香港本地的中国委托公证人(通常为持有的国际律师,但中国**部对认证人有一定要求,并编制具体名录)对文件的合法性、有效性、持续性进行核证。当文件的法律效力核证完毕后,即可将这些文件转递至中国**部在中国香港的机构“中国法律服务(中国香港)有限公司”进行认证加签,即对委托公证人进行确认以防止中国香港公司文件核证。只有获得了委托公证人核证盖章,并经过中国法律服务(中国香港)有限公司认证加签的相关文件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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